2006年5月4日 星期四

旅遊攝影作品徵選

行政院青輔會,有活動囉....
青年探索台灣
宣傳短片‧旅遊攝影作品徵選

◎ 目標:從青年的角度,透過創意的影像呈現,將青年探索台灣所不能錯過的Top10十大主題,行銷給全世界青年。

◎ 徵選主題: 不容錯過的台灣青年旅遊影像,可選用TOP 10主題(台北101、鼎泰豐小籠包、珍珠奶茶、台東原住民部落、華陶窯、24小時不打烊的店、美濃 、霞海城隍廟、學中文、藝術沙龍照)或其它值得推薦的活動或景點。

◎ 參加對象:年滿15~30歲的國內外青年,均可參加。



◎ 徵選作品規格:
(一)青年旅遊宣傳短片: 2分鐘以內的短片(可以Flash方式製作),只接受Mpeg檔或QuickTime版本。惟屆時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高解析度或原始製作檔案。

(二)青年旅遊攝影作品:
1. 參賽作品以5x7吋彩色相紙沖洗輸出。作品無需裝裱,且不得加色、格放、電腦合成、彩繪等影像處理。
2. 正片、負片或數位形式皆可,惟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,以參加第二階段網路票選。

◎ 獎項及獎勵內容:
(一)青年旅遊宣傳短片:
1. 首獎:總分最高者1名,獲得獎金新台幣6萬元,獎狀一幀。
2. 網路票選人氣獎:網路票選總票數最高者,獲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﹐獎狀一幀。
3. 佳作:依總分高低選出9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3千元,獎狀一幀。

(二)青年旅遊攝影作品:
1. 首獎:總分最高者1名,獲得獎金新台幣5萬元,獎狀一幀。
2. 佳作:依總分高低選出59名,各獲得獎金新台幣2千元,獎狀一幀。
3. 網路票選人氣獎: 網路票選總票數最高者1名,獲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,獎狀一幀;票數次高者1名,獲得獎金新台幣5千元,獎狀一幀。

(三)參加網路票選活動的民眾,皆可參加抽獎。公開抽獎時間:2006年7月26日

◎ 送件:
(一)送件內容: 依各徵選作品規定,連同報名表一併寄承辦單位。
1. 宣傳短片:請將短片燒錄成光碟片(DVD格式),報名表放於CD盒內正面。
2. 攝影作品:以5x7吋彩色相紙沖洗,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。

(二)送件方式:
1. 即日起至2006年6月15日止,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(郵戳為憑)徵選工作小組收 (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410號6樓),逾期不受理。
2. 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﹐需註明參加類別、姓名。
3. 每人投稿件數無限制。
4. 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,皆不退件。

◎ 評審作業:
(一)評審方式: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,負責評審工作,採二審制。
1. 初選:從所有作品中,評選出宣傳短片10件和攝影作品60件進入決選。 2. 決選:除評審評分外,另針對初選入選作品,於2006年6月26日~7月21日期間於YouthHub青年資訊站進行網路票選。網路票選得分將佔決選總成績的30%。
3. 網路票選:各類作品每人限投1票。


(二)評審標準:
1. 青年旅遊宣傳短片:說服力25%、獨創性25%、深刻體驗表達方式25%、題材吸引25%
2. 旅遊攝影:概念傳達25%、創造力25%、攝影技巧25%、吸引力25%

(三)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: 2006年7月31日前公佈得獎名單,除於青輔會YouthHub青年資訊站公佈外,並將專函通知得獎人。

◎ 徵選注意事項:
(一) 得獎作品需提供原始檔案,且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,本會得運用至各類公益宣傳、推廣、公開展覽、網頁及一切出版品(含印製、發行…等),不另行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。
(二)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、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。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,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且侵權行為確立後,本會除取消得獎資格,另追回獎狀及獎金。

(三)得獎獎金、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,將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


官網

2 則留言:

  1. 透過創意的影像故事,你的短片和照片,除了可以獲得高達30萬元的總獎金之外,還有機會登上國際舞台,因為我們將邀請具國際知名的導演和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,入選作品未來還會成為宣傳台灣的代表意象,讓全世界的青年發現台灣的精采!

    詳情請上:http://youthhub.net.tw/competi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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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分享..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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